(1)零件去除氧化皮。
(2)零件加工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
(3)未注形状公差应符合GB1184-80的要求,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mm。
(4)铸件公差带对称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配置。
(5)装配滚动轴承允许采用机油加热进行热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100℃。
(6)装配液压系统时允许使用密封填料或密封胶,但应防止进入系统中。
(7)进入装配的零件及部件,均必须具有检验部门的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8)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油污、着色剂和灰尘等。
(9)装配前应对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特别是过盈配合尺寸及相关精度进行复查。
(10)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允许磕、碰、划伤和锈蚀。
(11)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和扳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和螺钉、螺栓头部不得损坏。
(12)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必须采用力矩扳手,并按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
(13)粘接后应清除流出的多余粘接剂。
(14)轴承外圈与开式轴承座及轴承盖的半圆孔不准有卡住现象;轴承外圈与开式轴承座及轴承盖的半圆孔应接触良好,用涂色检查时,与轴承座在对称于中心线120°、与轴承盖在对称于中心线90°的范围内应均匀接触。在上述范围内用塞尺检查时,0.03mm的塞尺不得塞入外圈宽度的1/3。
(15)轴承外圈装配后与定位端轴承盖端面应接触均匀。
(16)滚动轴承装好后用手转动应灵活、平稳。
(17)上下轴瓦的结合面要紧密贴和,用0.05mm塞尺检查不入。
(18)用定位销固定轴瓦时,应在保证瓦口面和端面与相关轴承孔的开合面和端面包持平齐状态下钻铰、配销。销打入后不得松动。
(19)合金轴承衬表面成黄色时不准使用,在规定的接触角内不准有离核现象,在接触角外的离核面积不得大于非接触区总面积的10%。
(20)齿轮(蜗轮)基准端面与轴肩(或定位套端面)应贴合,用0.05mm塞尺检查不入。并应保证齿轮基准端面与轴线的垂直度要求。
(21)组装前严格检查并清除零件加工时残留的锐角、毛刺和异物。保证密封件装入时不被擦伤。
(22)铸件表面上不允许有冷隔、裂纹、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重的残缺类缺陷。
(23)铸件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非加工表明上的浇冒口应清理与铸件表面齐平。
(2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的铸字和标志应清晰可辨,位置和字体应符合图样要求。
(25)铸件应清除浇冒口、飞刺等。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要铲平、磨光,达到表面质量要求。
(26)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和芯骨应清除干净。
(27)铸件有倾斜的部位、其尺寸公差带应沿倾斜面对称配置。
(28)对错型、凸台铸偏等应予以修正,达到圆滑过渡,一保证外观质量。
(29)机器产品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均需喷丸处理或滚筒处理,达到清洁度Sa2 1/2级的要求。
(30)铸件表面应平整,浇口、毛刺、粘砂等应清除干净。
(31)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的冷隔、裂纹、孔洞等铸造缺陷。
(32)所有需要进行涂装的钢铁制件表面在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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